本院受理汪德明申请执行周和高、魏伯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周和高、魏伯霞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公告如下: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奖赏举报人500元。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赏。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5535760512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