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张某某将自己名下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新苑的一套房屋通过中介公司出卖给宋某某,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久,张某某以该房屋办不了房产证为由拒绝履行合同。2019年11月,宋某某将张某某告上法庭,要求被执行人承担违约金,法院判决张某某根本违约,向宋某某赔偿违约金8000元。随即,申请执行人宋某某以张某某拒不履行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为由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张某某银行账户有一千余元银行存款,且每月都有流水记录,遂立即采取冻结措施。张某某发现银行账户被冻结,到法院找执行法官说道:“是你冻结我银行卡的?那里面是我吃药的钱,我还有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而且我一个老头子,根本没有还她钱的能力”,说着还不忘用手掐着自己的腰,一阵呻吟。面对“戏精”被执行人,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并拿出打印的银行流水放到他面前,张某某顿时低头叹息,表示愿意还,但现在一次性拿不出来,想请求法院做做工作,能不能分期还款。执行法官通知申请执行人到法院。考虑到被执行人张某某虽然身患疾病但尚有劳动收入,且除了买药等必要生活开支之外,另有数百元盈余。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针对法院冻结的一千元,用于缴纳执行费,剩余的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用于折抵执行款,其余欠款,由张某某每个月向申请宋某某支付500元,直至付清之日为止。申请执行人办理领款手续时,向执行法官说道:“人民法院为人民,这句话说的一点都没错,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这个钱我是真没指望能要回来。”
经开区法院 宇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