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91民初2127号
大连正和国纪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周长彬与被告大连正和国纪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291民初2127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大连正和国纪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周长彬16800元;二、被告大连正和国纪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周长彬以168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2月26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损失;三、案件受理费收取220元,由被告大连正和国纪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承办法官:楚会娜
联系电话:0553-576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