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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经开区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人提示》
作者:孙文霞、解璐昱  发布时间:2024-04-29 16:48:20 打印 字号: | |

4月19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提示教育当事人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携手给未成年人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

【基本案情】

金某与吴某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婚生女。婚后双方因夫妻感情不和而诉讼离婚。庭审中,双方均明确表示要求女儿的抚养权。为积极化解矛盾,庭审结束后,法官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进行电话沟通,积极调和双方之间的矛盾,引导双方正确关爱未成人子女,尽量减少离婚对未成年人子女的影响,在案件宣判的同时,向原、被告双方发出首份《关爱未成人提示》。

婚姻可以结束,但未成年子女的成长才刚刚开始,需要父母的教育和陪伴。法院给当事人送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目的是让父母知道养育子女是责任也是义务,不能逃避、懈怠。

芜湖经开区法院   孙文霞、解璐昱


 
责任编辑: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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