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许忠梅申请执行丁太家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丁太家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公告如下:
凡是向本院举报、提供本院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及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查属实并能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支付执行到位金额的2%作为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5535760512
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