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印象中,法院的司法警察代表着法律的严肃与权威,然而在一次日常的执行任务中,他们的一个小小举动却展现出了不一样的温情面。日前,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一名司法警察在繁忙的路口主动停车,搀扶行动不便的老人安全过马路,这一幕被在旁的路人捕捉,迅速温暖了人们的心田,也再次证明了正义不仅在于执行法律,更在于服务民众,传递社会正能量。
刘志远同志曾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海军战士,服役十多年,转业至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担任司法警察。2024年11月12日上午,阳光正好,马路上的车流和人群交织在一起,形成了城市的喧嚣。刘志远驾驶警车执行任务,路过湾沚区芜湖南路某路口时,发现一位老人试图通过车流繁忙的路口。老人年事已高,杵着拐杖,步伐异常的缓慢,明显显得力不从心,每一步都似乎承载着岁月的重量。刘志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悄然停下警车,毫不犹豫地走向那位老人。他轻轻地握住老人的手臂,用温和的话语安慰老人,搀扶着老人一步一步慢慢走过斑马线,直到安全抵达彼岸。这一刻,时间仿佛凝固,在周围车辆等待的片刻静谧中,所有的目光都被这份简单却又深沉的情谊所打动。
这次意外的相遇不仅仅是一次普通的善举,它反映出了司法警察队伍的深层次素质与社会责任感。一方面,它体现了法院干警在履行职责之余,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注与关怀;另一方面,也突显了法律工作者在处理日常事务时应具有的人文情怀,即在执行法律的同时不忘传递爱与希望。此举无疑是对法治理念中“以人为本”原则的生动诠释,使冰冷的法律条文拥有了温度,让公众深切体会到法律不仅仅是约束工具,更是维护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力量源泉。
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过程中,每位法院干警都是不可或缺的一环。他们不仅要承担起维护法律秩序的重任,更要成为社会正义与良知的守护者。正如这次事件所展现的,哪怕是在最平凡的岗位上,也能通过细微之处体现大爱与担当。让我们一起期待,未来的每一天,都有更多这样的“正义之光”,温暖人心,照亮前路,共同编织一个更加和谐、充满爱的世界。
芜湖经开区法院 戚隆鎏